1)吊环使用前,操作者应负责确定吊环的提升作业安全工作载荷。建议吊环的提升作业安全工作载荷取额定载荷的0.8倍。
2)吊环使用前,操作者应确认使用的吊环的额定载荷与大钩和吊卡的额定载荷相匹配。
3)使用前应检查所配对的吊环是否有效的固定在一起,两吊环的配对号码是否一致。
4)使用时,将配对的吊环拆开,吊环的大环套在大钩付钩上,吊环的小环套入吊卡两侧的耳孔内,*插入安全销,以防吊环脱出(注意:安装吊环时应将吊环小头弯曲部分朝内)。
5)吊环出厂前均进行严格探伤检查,使用一个时期(建议3个月或一口井钻探结束)后,应对吊环进一步的探伤检查,其结果:高应力区应符合JB4730规定的2级要求,其它区域满足3级要求,如出现裂纹则严禁使用,不得维修。所有的检验应进行记录,并保存,以便产品的追踪。
6)吊环在起吊作业中应垂直起吊。
7)严禁超出额定载荷(动载荷和静载荷的总和)作业。
8)吊环如出现承载面过度磨损(吊环上、下环顶端磨损量≥3mm),应严禁使用。
9)吊环材料经–20℃试验,性能满足规定要求。因此,如气温低于–20℃时,吊环应停止使用。